龙鱼之巅

标题: 天龙之巅!!!!!!!!! '';..;'' [打印本页]

作者: bensonwho    时间: 2009-8-9 23:23
标题: 天龙之巅!!!!!!!!! '';..;''
昨天的贴发错了,天龙之巅不是删我贴,是给我警告!!我很莫名!!我做什么了给我警告!![attach]51908[/attach]
请给我个解释谢谢!!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0 00: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un    时间: 2009-8-10 00:18
怎么回事,能说清楚点吗。好作出正确的解决方案!
作者: 牛仔骨    时间: 2009-8-10 00:31
论坛的问题好多
作者: hero在中强    时间: 2009-8-10 00:39
heh大家和气一点,有事好商量!!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0 0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ensonwho    时间: 2009-8-10 06:56
就因为表情帖给我警告!!!
我上次也是发表情贴然后删我贴,我就有好久只看贴,我都不发了,论坛里那么多人天天发表情贴都没事,我也就顶几个,又收到了警告,太让我失望了,感觉像是在针对我!!
唉,真的很郁闷!!

作者: 老黑马    时间: 2009-8-10 08:56
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
作者: 鱼化神龙    时间: 2009-8-10 09:12
你好,请注意短消息通知,与我联系!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0 19: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罗玉    时间: 2009-8-11 10:25
关于可否发表情帖,咱们论坛好像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发吧,我记得以前大家有过争论,我还记得有一位版主说可以发,原因是;好像在床上不方便打字,发一个表情贴表示已经参与的-------,具体的内容记不住了,最后也没有确定下来不可以发表情帖,其实天龙之巅没有必要采取警告这样的方式,你可以换个方式让大家接受,就算是违规,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可以发短信说明下不为例,我今天上来也是让你的警告给弄懵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看来楼主的文章才知道,可能我与他一样,大家来到这里都是以一颗热情的心,作为版主应该有博爱大度之心,把大家的积极性给调拨起来,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无知让你的工作倍加繁琐,但这也正是你作为版主谆谆善导的职责,激发每个鱼友的热忱,不要压抑他们,即使做错了什么,也要看是什么性质,更要讲究方式方法。(我针对事情不是针对个人,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作者: lymm    时间: 2009-8-11 10:34
楼上说的很多,管理人员还是多多引导大家不要进行灌水 灌水其实没有多大的意义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1 1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1 14: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un    时间: 2009-8-11 21:03
看了楼上每个人的帖子觉得关键问题都不是大家的问题,是龙鱼之巅设计的问题,谢谢大家的热情。本月15号会在太原会议上提到此事,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从根本来解决此问题。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此小事伤和气,要怪就怪本站,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就是因为有了大家的争论,我们才会进步!谢谢大家!同时表态一定不失所望把龙鱼之巅打造成真正属于大家的共有平台,分享更多的鱼友及其鱼的故事!!!!
作者: zeaochuangzhan    时间: 2009-8-11 21:22
支持版主,虽然比较直接,但是我觉得参与就应该用心,尽量不要出现只发表情的贴,作为新手,需要在别人的贴中学习,我不想只学习其中的表情。
作者: 边城浪子    时间: 2009-8-11 22:26
楼上说得对,天龙做得对,支持.
作者: 天龙之巅    时间: 2009-8-11 2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罗玉    时间: 2009-8-12 11:30
看到了顺站的讲话,都不要争了,支持顺站的工作,现在知道了,以后不会发表情帖了,虽然自己偶尔发表情帖不是经常的发,那也会影响版面,以前确实不知道,现在也确实明白了,无论孰是孰非都不要争了,咱们还要往前看,不要再提以前的事情了,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鱼友,别为了一句话闹误会,好了不说了,呵呵,别让咱们的争论而难为了顺站。感谢顺站也感谢天龙之巅,有你们这个网站会更精彩!!!




欢迎光临 龙鱼之巅 (http://longyu.longdi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