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鱼之巅
标题: 关于12000被骗事件意见征求帖! [打印本页]
作者: shun 时间: 2009-10-24 14:22
标题: 关于12000被骗事件意见征求帖!
对于近期发生的网友董先生被骗一事,我深感心痛,也在尽力在协助董先生处理这件事情。
就董先生被骗一事,我看到许多网友都很关注,很热心地给予帮助。因此,我想倾听一下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人多力量大,提意我该如何完美解决这一件事。
在此,谢过!
顺
谢谢大家在楼下提出的各种建议。此事已经于09年11月22日处理,其结果http://longyu.cc/viewthread.php?tid=31553&highlight=12000
作者: 若飞 时间: 2009-10-24 15:26
退还余款或者换鱼!
作者: sky 时间: 2009-10-24 15:44
退钱或退鱼,这样的商家不应该在这里,踢出去。不然以后还会有人上当!何必呢!!!!!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4 15:57
退款或重发一条与一万二等价的鱼,卖家在网站对与此有关的所有人做出真诚的道谦,对商户的引入者实行惩处,对扣压李先生三成鱼款的天津小波进行调查,对版主加强管理,对利用权利和影响力谋私的版主开除
作者: harley 时间: 2009-10-24 16:02
不相信网上的!
作者: 鱼巅 时间: 2009-10-24 16:22
作者: yykj 时间: 2009-10-24 16:26
已经没必要换鱼,直接退款还鱼。因为商家没诚信第一。
作者: zhenmei 时间: 2009-10-24 16:59
我觉得再给懂先生发一条价值1万左右的鱼就好了.
作者: 龙无完龙 时间: 2009-10-24 17:04
老大,无论你怎么完美处理,此事对我们的影响都无法消除,知名商户区是我们为商家和渔友提供的一个联络平台,我们尽量选择有实力有诚信的商户,但我们没有办法监督要求商户必须怎么做。董先生把这件事发到网上根本就不是冲着解决问题来的,什么目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现在关键是制度建设上的问题。我们应该明确表态,网友和商户私下交易出现问题与网站没有任何关系。
作者: 先知 时间: 2009-10-24 17:13
要我看找的到凭证飞过去处理一下。
作者: 财神 时间: 2009-10-24 17:15
我感觉能购买12000的鱼的鱼友一定不会差点退的鱼款的 最主要的还是要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个人建议退鱼退款 另选一家诚信商户
作者: wylufei 时间: 2009-10-24 18:19
本身龙鱼之巅提供商家和鱼友买卖的地方是件好事 大家都信龙鱼之巅~ 但是有些商户利用这些信任 见利忘义 所以这样利用别人信任的人 就该请出本网站. 董先生的事 深表遗憾 希望龙鱼之巅的工作人员能协调进行退余款或者要求换鱼 希望以后不要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了!
作者: 297352771 时间: 2009-10-24 18:20
那心情,真的不好。一定要处理好。要不大家对网上买鱼。还会有信心吗、、、、、、、、、、、、、、、、、、、、、、、、、、、、、、、、、、、、、、、、、、、、、、、、、、、、、、、、、、、、、、、、、、、、、、、、、、、、、、、、、、、、、、、、、、、、、、、、、、
作者: kok1981 时间: 2009-10-24 20:10
看了揪心。。。。。。。。。。。。。。。。
作者: qewew 时间: 2009-10-24 20:23
一万二,我们这里打扫卫生的一年的工资~~~~~~~如果龙鱼能鉴定,够经济犯罪了吧。
作者: 星际火狼 时间: 2009-10-24 20:35
本帖最后由 星际火狼 于 2009-10-24 20:42 编辑
退款或重发一条与一万二等价的鱼,卖家在网站对与此有关的所有人做出真诚的道谦,对商户的引入者实行惩处,对扣 ...
刘保安 发表于 2009-10-24 15:57
朋友你是不是搞错了?此事跟小波有什么关系?跟各位版主有什么关系?网站只是提供一个平台,也不能要求商户必须怎么做,也无法
控制商户的经营和销售,作为小波版主只是在帮助鱼友尽量解决问题,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网站和版主身上来。再说现在网站正在积极的
想办法协调这件事情,如果卖家就是不松口,网站解决的难度相信大伙都能理解。
相信这件事情总会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不要去刻意激化事情的发展,什么事情都要了解清楚再说话。
对这位注册ID:刘宝安的鱼友的回帖保留意见,说错的也请刘宝安鱼友多批评指正。。
作者: 江枫渔火 时间: 2009-10-24 21:11
退款或者换鱼。
作者: 龙霸 时间: 2009-10-24 21:27
本帖最后由 龙霸 于 2009-10-24 21:30 编辑
退款或重发一条与一万二等价的鱼,应该对不讲信誉的鱼商有一定的处理方案和制约手段。
作者: 天骄水族 时间: 2009-10-24 21:33
如此道德败坏的商家,应该公示声讨。让龙友们真感到愤慨,踢除他在论坛的一切活动。
作者: 天骄水族 时间: 2009-10-24 21:33
如此道德败坏的商家,应该公示声讨。让龙友们真感到愤慨,踢除他在论坛的一切活动。
作者: tony 时间: 2009-10-24 21:48
16楼
作者: tony 时间: 2009-10-24 21:49
作者: tony 时间: 2009-10-24 21:52
刘保安,你是不是在搞事
作者: Richard 时间: 2009-10-24 22:07
作者: vvirus 时间: 2009-10-24 22:49
国人除了骗自己人还会干什么?耻辱
作者: liou 时间: 2009-10-24 23:29
论坛要对知名商户行为进行适当控制,因为他是论坛认可的商户,全国鱼友因认可龙鱼之巅,所以才认可该商户,我个人认为论坛要迅速解决该问题,并且要制定出约束商户的相关政策如:制定商户的信用等级,并且交纳适量保证金的可为金牌商户,论坛注册用户如遇和论坛提供的知名商户出现交易可先在论坛登记,交易完成后进行注销,对重大问题进行调解。各地论坛版主要有帮助解决问题的义务,而在论坛的商户门户内要注明该商户网络交易量、调解量、商户不接受论坛调解交易数量。网络交易是未来商务交易的最大商场,关健是交易的安全问题,龙鱼之巅不能以交易与论坛无关置身事外。现在网站众多,龙鱼之巅能有今天不易。出现问题是好事,但要亡羊补牢,彻底解决问题,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慎之慎之。
作者: 我晕菜 时间: 2009-10-24 23:33
1、哪个商家不赚钱?关键是态度问题。论坛要反思,版主要检讨。态度恶劣的实在不能容忍!我不知道什么叫“狗咬吕洞宾(某位版主意思)”,我只知道有人在你们提供的“知名商户”手里受骗了!
2、论坛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有钱人拿来消遣的地方。你们要赚钱,可以考虑广告什么的,但是绝对不可以是卖鱼商家的广告,那样会出问题。
3、顺便告诉有些非常火的商户,忠告你们一句:别那么牛!你们比不上花地的价格,别再欺骗鱼友了!
4、建议论坛组织培训一下法律知识。
作者: 红尾青龙 时间: 2009-10-25 00:11
赞同26楼说的,“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慎之慎之”。处理不好会伤很多鱼友的心!
作者: 鹏飞 时间: 2009-10-25 00:22
说什么都是假的 直接退款 !
作者: 大扬哥 时间: 2009-10-25 00: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5 03:20
自从三月份买了条高背宝石以后一直在本论坛专心潜水学习进步很大,后来准备升级弄混养于是比较关注买卖的帖子.天津离我们这很止近,小波又天天在那转于是比较关注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5 03:27
发生一万二以后小波在论坛里东奔西走很是热心,他自己在论坛中说他在一个多月前买了御龙轩李老板五条鱼,鱼到后认为鱼不太好因此拒付李老板三成鱼款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5 03:31
不给钱人家李老板不乐意呀,以小波在论坛的地位和影响力李先生的鱼价肯定太高不了,少给三成说不定就会赔钱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5 03:38
据小波的帖子说李老板为这事专程去的天津.又为这事俩人专程去的北京,于是就有了置顶的甸鸿龙,不久又发生了李先生的一万二事件
作者: 刘保安 时间: 2009-10-25 03:48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有人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影响力以极低的价格在鱼商手里拿鱼,在以不太高的价格卖给鱼友.此风一开,大家学之,久而久之,总之,呵呵.保安混论坛,全都是胡言,如有冒犯还请原谅
作者: 西山狂狼 时间: 2009-10-25 08:39
我个人的建议。网站不只是收取鱼商的广告费,严格的管理措施和认证制度也非常重要。
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等级制度和通过网站进行担保中介交易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法
作者: 小飞虾918 时间: 2009-10-25 08:40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各位龙友多长个心眼吧!
作者: 若飞 时间: 2009-10-25 09:15
我看可以效仿下淘宝网等的安全措施,在鱼友和商户之间建立一个中间机构,也就是说,遇有从商家那里买鱼,看好鱼后通知论坛官方,确认后鱼友将鱼款打到论坛官方帐户,待鱼友收到鱼后确认无误,通知论坛官方将鱼款拨给鱼商,这样不就行了。
作者: kokata 时间: 2009-10-25 10:12
本帖最后由 kokata 于 2009-10-25 10:15 编辑
这个事情如果卖家不松口,而作为协调方的网站又没有有效的办法能牵制卖家,就没法解决,毕竟钱在他口袋里。如果走法律途径,如何操作就得请教专业人士了!
在以后,我觉得:1、首先应制订一部交易条款,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如何解决,涉及到卖方应提供哪些资料,买方如果不满意,是否在条款规定范围内等等细节;2、将自由交易和知名商户两个版块合并成一个“交易平台”,建立卖家信用体系(专业商户可以和普通转让玩家分开区别,因为商户肯定交易量大,普通鱼友只是偶尔转让),提高商户进入网站广告的门槛(如上面鱼友说的交纳保证金),将龙鱼之巅全力打造成一个高端,值得信赖,有品牌影响力的专业网站!3、网站提供一个第三方帐户,有专人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交易成功后可以收取部分费用,也很合理。网站官方可先拟订一个征求意见稿,由大家补充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最后由网站定稿并公布实施!以后大家就按照这样一个条款进行交易。我觉得制度完善是保证买卖双方利益的前提!
作者: 178977400 时间: 2009-10-25 10:41
本帖最后由 178977400 于 2009-10-25 10:44 编辑
26楼#
liou发表于 昨天 23:29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所有帖子
论坛要对知名商户行为进行适当控制,因为他是论坛认可的商户,全国鱼友因认可龙鱼之巅,所以才认可该商户,我个人认为论坛要迅速解决该问题,并且要制定出约束商户的相关政策如:制定商户的信用等级,并且交纳适量保证金的可为金牌商户,论坛注册用户如遇和论坛提供的知名商户出现交易可先在论坛登记,交易完成后进行注销,对重大问题进行调解。各地论坛版主要有帮助解决问题的义务,而在论坛的商户门户内要注明该商户网络交易量、调解量、商户不接受论坛调解交易数量。网络交易是未来商务交易的最大商场,关健是交易的安全问题,龙鱼之巅不能以交易与论坛无关置身事外。现在网站众多,龙鱼之巅能有今天不易。出现问题是好事,但要亡羊补牢,彻底解决问题,水能载舟亦可覆舟,慎之慎之
39楼#
kokata发表于 29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所有帖子
本帖最后由 kokata 于 2009-10-25 10:15 编辑
这个事情如果卖家不松口,而作为协调方的网站又没有有效的办法能牵制卖家,就没法解决,毕竟钱在他口袋里。如果走法律途径,如何操作就得请教专业人士了!
在以后,我觉得:1、首先应制订一部交易条款,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如何解决,涉及到卖方应提供哪些资料,买方如果不满意,是否在条款规定范围内等等细节;2、将自由交易和知名商户两个版块合并成一个“交易平台”,建立卖家信用体系(专业商户可以和普通转让玩家分开区别,因为商户肯定交易量大,普通鱼友只是偶尔转让),提高商户进入网站广告的门槛(如上面鱼友说的交纳保证金),将龙鱼之巅全力打造成一个高端,值得信赖,有品牌影响力的专业网站!3、网站提供一个第三方帐户,有专人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交易成功后可以收取部分费用,也很合理。网站官方可先拟订一个征求意见稿,由大家补充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最后由网站定稿并公布实施!以后大家就按照这样一个条款进行交易。我觉得制度完善是保证买卖双方利益的前提 |
鱼友说得不错.现在已不是补鱼的问题了.退款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建议论坛要实行制定商户的信用等级,版主升降制与影响力级别.
1、首先应制订一部交易条款,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出现问题如何解决,涉及到卖方应提供哪些资料,买方如果不满意,是否在条款规定范围内等等细节;2、将自由交易和知名商户两个版块合并成一个“交易平台”,建立卖家信用体系(专业商户可以和普通转让玩家分开区别,因为商户肯定交易量大,普通鱼友只是偶尔转让),提高商户进入网站广告的门槛(如上面鱼友说的交纳保证金),将龙鱼之巅全力打造成一个高端,值得信赖,有品牌影响力的专业网站!3、网站提供一个第三方帐户,有专人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交易成功后可以收取部分费用,也很合理。网站官方可先拟订一个征求意见稿,由大家补充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最后由网站定稿并公布实施!以后大家就按照这样一个条款进行交易。我觉得制度完善是保证买卖双方利益的前提.
这也是成熟网络平台的交易制度.
作者: 宰相 时间: 2009-10-25 10:53
本帖最后由 宰相 于 2009-10-25 11:08 编辑
退款 然后把这个商家踢了,最简单快捷的方法。
以后商家想进来,缴纳一定的质保金给网站,出现问题,网站,鱼友,商家协商解决,商家的责任,该退钱退钱,该退货退货,该踢就踢了,并由网站扣他的质保金,鱼友的问题,技术的问题由网站和商家还有广大鱼友帮忙教,人品问题就踢了。并公布解决结果。网站应该严把关,不管对谁,鱼友还是商家。
http://longyu.cc/thread-19691-1-3.html
http://longyu.cc/thread-19933-1-2.html
我的遭遇。。。说实话,不差那点钱,但是咱别整 知名 商户里啊
不好意思,今天起来看见这帖子了,就又想起来了,一时冲动,就多嘟哝了几句。
作者: 縌氺 时间: 2009-10-25 10:54
本来想在论坛内买小红,实在不敢了,在附近买了一条
作者: 友情&天空 时间: 2009-10-25 11:43
大家是相信论坛,才会相信论坛授予的那些"知名"商户!没有这个论坛,也就不会有12000的事件发生!虽然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毕竟,论坛无错!可是我不赞成有些版主的意见!说什么,这是商户和鱼友的饿私下交易,和论坛没有关系!说什么,论坛无法控制商户!都是扯蛋,你控制不住商户,你给他加什么"知名"?这件事情初看是坏事,但是仔细想,也是件好事!最起码,给论坛的管理层敲了警钟,不解决好交易安全问题,以后鱼友也不会在论坛网购.同样,商家的销量下降,也不会那么痛快付广告费!但是,如果,通过这件事情找个好办法解决了鱼商\鱼友的购鱼纠纷问题!那对论坛\鱼商\鱼友,三方都是有利的!我想,这才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结果! 密切关注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 另外,建议,先取消李先生的知名商户荣誉,待实践处理完毕,看其态度再考虑是否恢复!
作者: 梦无崖 时间: 2009-10-25 12:38
我认为这种事免不了,关键在于预防!
其实双方都有责任。建立第三方认证,不知可行否?第三方怎么能保证?!
要建立诚信体系!!!不信不立呀。有些好商家,不用第三方也行,但制度要完善,要让更多的人,不了解的人
信任我们才是最关键的!
作者: 梦无崖 时间: 2009-10-25 12:39
出问题是好事,关键不要再出类似的事了!!!
作者: 梦无崖 时间: 2009-10-25 12:39
要想办法解决问题!大家多想想
作者: 水钻钻眼 时间: 2009-10-25 14:58
人家有钱.12000不是还给了一条高背吗.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还不怪他自已.
作者: mmllbb 时间: 2009-10-25 15:44
太没有道德了
为什么商户敢这么做
因为违约成本小 没有人能治理
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建议
网管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 如: 制定一套公正的纠纷裁定办法(商户和客户都认可) 然后由商户交5万的保证金(或抵押金)在网站管理
一旦出现投诉情况 可以启动裁定程序 根据裁定结果给予补偿
但是运行条件是商户在这边网站销售要有提高 确实销售额上来了 商户才有动力参与配合
所以 不要多 要精 能保证2个知名商户就可以运行了 关键是网站怎么能配合商户更多的销售
开始阶段可以搞价格优势 后期可以搞品牌分化等 我 估计肯定会成功的
希望楼主给我加分晋级啊
作者: 3032729lk1 时间: 2009-10-25 18:09
如果鱼是买家挑的,认可了,12万也没什么.如果是被卖家忽悠了,骗了,就报警,论坛也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作者: dengyulei840226 时间: 2009-10-25 18:18
退钱或退鱼,这样的商家不应该在这里,踢出去。不然以后还会有人上当!何必呢!!!!!
作者: WXD 时间: 2009-10-25 19:01
还是请商户讲讲欺诈的过程,大家都提高自防能力吧,
作者: gaoyang888 时间: 2009-10-25 20:11
论坛是应该反醒了 呵呵 http://longyu.cc/thread-19691-1-3.html我很同情宰相 原来不是头一次啊 失望
我知道论坛有我没我都会正常运转不过要是10鱼友或着100个呢 呵呵 我觉得有必要设立第三方 我觉得水翼龙就不错因为他是团购专区的人吗 如果出事了有论坛嘛 呵呵 这样广大的鱼友也放心嘛
作者: 3963080 时间: 2009-10-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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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钓美人鱼 时间: 2009-10-25 21:20
退钱,鱼送董先生或我
作者: lyu4577 时间: 2009-10-2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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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后勤保障 时间: 2009-10-26 02:19
MMD,看了我头也大了,虽然我一直潜水,但是作为我一个做生意的同时也是一个养鱼的有几句话要说
我的建议如下:
1:董和李的事情属于私下交易,不属于网站处理范围。希望大家不要相信**的知名商户,眼见为实!
2:董的投诉有效,事情属实的话,建议取消李的广告位。不管网站是否收取广告费(不能说给钱就是爷啊,卖假货的也能上我们这样纯洁的网站吗?如果能我也来登一个,去我们上海的铜川路给大伙上点死鱼死虾也全是过背了,哇哈哈。说笑了)
3:鉴于李销售伪劣商品,建议退一赔一,以及因伪劣商品所产生的来回运费(大家有空去看看法律书籍以及各地有关伪劣商品的新闻)
4:建议收取商户的质量押金(5~10W)。以维护网民通过网站交易的后期保障。(我在淘宝上,淘宝还想收我5Q了,我是卖酒的)
5:有了上面第4条的制约,请管理员不要参加有关具体赔偿金额的协商,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6:置顶,相关非网站组织的购买,或没有通过网站购买的,后果自负的帖子(以警告后人)
作者: songshigj 时间: 2009-10-26 06:36
又一起网络诈骗,唉,善良的人们啊。真实的空间都不可相信,何况虚拟的。
作者: zhangsien 时间: 2009-10-26 09:34
呵呵,董和李是私下交易,让他们私下解决呗,龙鱼之巅么撤下李的广告位,并帮助协调解决此事,毕竟你帮忙做了广告,就要对产品的质量负监督义务.
作者: 4730252 时间: 2009-10-26 10:07
回复 20# 天骄水族
路过的
作者: menthol 时间: 2009-10-26 10:31
MMD,看了我头也大了,虽然我一直潜水,但是作为我一个做生意的同时也是一个养鱼的有几句话要说
我的建议 ...
后勤保障 发表于 2009-10-26 02:19
你既然是生意人还那么糊涂?知名商家不给钱能成为知名商家?难道给你免费广告牌。论坛对商户收费很正常,也很应该。不是论坛的商户鱼友能那么放心给钱,无非是认为有个保障。有权利也要尽义务,对于一般鱼友转鱼论坛没权利进行干涉,也无法干涉。对于商户当然存在管理的义务,举个例子:现在很多商场的档口都是承包出去的,你经常在商场买假货,你会不会找商家,找商场管理方呢,你还会不会在这里继续买东西呢,你会不会认为是商场买假货呢。不知道你是不是酒喝多了说胡话
作者: dove2000 时间: 2009-10-26 10:52
退钱或换鱼,并公开道歉,他给鱼友们早成的伤害不是一点点
作者: 龙骑士 时间: 2009-10-26 11:03
作者: 华商金龙 时间: 2009-10-26 11:34
良莠难齐啊
作者: 鹏飞 时间: 2009-10-26 11:51
退款.............
作者: 天津小波 时间: 2009-10-26 13:29
唉,最近论坛确实有点乱,我也是河边耍叉子-----剁鱼,不过我真心希望大家在这里跟一家人一样和睦!
作者: takui 时间: 2009-10-26 14:15
想一想鱼商也不易....跑得还要快//闪,鱼主也不宜.....///喜欢还郁//闷,,,论坛也不意.....两头为//难....还要听大家意见,,,,都何必呢,
作者: xingyubg 时间: 2009-10-26 17:07
退钱或退鱼,这样的商家应该马上踢出去,多一点机会都不能给!
作者: 赏龙 时间: 2009-10-26 17:39
我觉得退款还鱼是最好的选择!!!!!!!!!!!
作者: 黑辣椒 时间: 2009-10-26 19:36
换做是我肯定找到该店位置.真人PK!!!!!
作者: 雪茄 时间: 2009-10-26 19:55
本帖最后由 雪茄 于 2009-10-26 19:59 编辑
1)站在董先生立场~现在是感情上受到欺骗(因为观赏鱼的真正价格是没有定律),当然他个人也有问题存在,不然也不会发生这次事件。
最理想的就是能够得到这次创伤的补偿了。
2)站在李先生的立场~在某程度上他得到了希望的利益,可惜,在一个交叉补贴的商业行为上,他付出了的是他的商誉来交换,假如还需要留在论坛生存的话,需要选用不寻常手段才能够立足,如果这位李先生能有这样的商智,也不会出现这次的事件。
钱,已经拿到手,在论坛生存肯定无望,最大机会出现的情况就是跑掉算了。。。(除非受到他未能预算的情况威胁)
3)站在论坛的立场~论坛发展,无非是一个商业行为所带出的,如果没有了经济支持,论坛也不可能发展下去,所以论坛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应该以以后如何规范为大原则,取之平行,保持鱼友和鱼商的公平性。
4)站在鱼友的立场~每位鱼友也希望在消费过程中得到最满意的商品,当然。。在最合乎经济原则的前提下是最理想,可惜。。。网络交易存在太多负面因素,导致很多真正存在购买意欲的消费者却步,其实这些问题相信也是不少希望从事网络销售的好友存在的问题,所以鱼友最希望得到的应该是一个健全及有保障购买过程。
以上只是个人立场,不代表任何一方。
作者: 林春荣 时间: 2009-10-26 20:17
作者: ★。ㄣ壩道 时间: 2009-10-26 20:24
至于这件事情能我认为跟小波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尽到一个网站管理者应该做的事情,怎么能怪他呢,那些瞎说的朋友请自己认真的检讨一下自己的言行,如果换做是你的话,我觉得你也不会好受的,网上的东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对错之分.说到底这个社会哪一个不喜欢赚钱的啊!
作者: ★。ㄣ壩道 时间: 2009-10-26 20:25
至于这件事情能我认为跟小波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尽到一个网站管理者应该做的事情,怎么能怪他呢,那些瞎说的朋友请自己认真的检讨一下自己的言行,如果换做是你的话,我觉得你也不会好受的,网上的东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对错之分.说到底这个社会哪一个不喜欢赚钱的啊!
作者: 88721655 时间: 2009-10-26 20:28
关键是怎么能避免这类时间发生。要是想处理能找到证据,没证据怎么查处,现在网上的骗子太多了。怎么让我们消费者放心有诚信
作者: pcfhxtt 时间: 2009-10-26 21:02
假一罚十严惩JS、不然不得已平民愤。。。。。。
作者: pcfhxtt 时间: 2009-10-26 21:02
假一罚十严惩JS、不然不得已平民愤。。。。。。
作者: 3963080 时间: 2009-10-2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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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欲飞 时间: 2009-10-26 22:52
应该有个向淘宝那样的交易方式就安全了!!!!!!!!!!!!!!!!!!希望网站考虑一下!!!!!!!!
作者: 龙头老大JBJ 时间: 2009-10-27 21:18
应该先退钱 再来个人肉攻击 道德品质 最终要的是诚信问题
作者: crl 时间: 2009-10-28 09:29
取消交易。退款,还鱼。
作者: 后勤保障 时间: 2009-10-29 20:30
本帖最后由 后勤保障 于 2009-10-29 20:31 编辑
你既然是生意人还那么糊涂?知名商家不给钱能成为知名商家?难道给你免费广告牌。论坛对商户收费 ...
m表于 2009-10-26 10:31
呵呵,我说胡话了.
一般常识,我们是去找店铺的,如果店铺没有很好的回复(处理方法)的话会找商场.最后可能是工商,直至法院.
这里您的意思是:这件事情直接找网站处理???
我是不能理解,不知道其他网友的意见了,呵呵.
还说1句胡话:私下交易的事情,管网站什么事情啊!能处理能协调已经做了狠好了,当然我个人也是非常支持并同情董的.
作者: 牛仔骨 时间: 2009-10-29 23:02
站长同志你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当初成立论坛的初衷是什么了。
作者: 玩命 时间: 2009-10-30 00:07
大家来到龙鱼之巅就是信任这个平台 我希望不仅要给董先生换鱼 还要把那些骗子踢出龙鱼之巅 让龙鱼之颠健康成长
作者: 龙951 时间: 2009-11-3 21:22
退款,12527.4抢劫呀!不和他玩了。12000商家人格有问题!!!!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们的网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垃圾商铺,垃圾商铺的老板更是垃圾,怀疑商铺的老板上辈子是穷怕了,建议管理员应该监管一下,希望这样有损网站形象的商家不会再出现
来回的汽油钱 400公里,97#6.6/升每百公里16升=422.4元
来回过路费(按国家规定60公里一个收费站,应该是6个=60),长春外环高速来回=30元,机场停车费=15元
12000+422.4+60+30+15=12527.4元
作者: 胆怯的勇士 时间: 2009-11-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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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un 时间: 2009-11-24 02:34
我看可以效仿下淘宝网等的安全措施,在鱼友和商户之间建立一个中间机构,也就是说,遇有从商家那里买鱼,看 ...
若飞 发表于 2009-10-25 09:15
我们开发的鱼付通就是这样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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